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停用网络发票平台的通告。为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趋势,加强和规范我市普通发票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络发票平台停用。
深圳网络发票平台停用详情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络发票平台停用。
二、原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络发票平台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进行开具。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市税务机关不再向纳税人发放通用机打发票。纳税人结余的上述空白发票,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办理缴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个税】,即可获取深圳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和电话、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办操作指南、个税计算器、新老个税区别等信息。